• <menuitem id="f7fnu"></menuitem>
  • <dfn id="f7fnu"></dfn><sup id="f7fnu"></sup>
    <address id="f7fnu"></address>
    <menuitem id="f7fnu"></menuitem>
    <object id="f7fnu"></object>
   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
    關注微信
   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
    全國服務熱線17788130058

    廣西玉林食字號如何申報?

    更新時間
    2024-12-03 07:50:00
    價格
    請來電詢價
    報價方式
    按實際訂單報價為準
    品牌
    杰東
    加工方式
    定制貼牌, oem貼牌加工,建廠
    聯系電話
    18539957385
    聯系手機
    17788130058
    聯系人
    高九紅
    立即詢價

    詳細介紹
    對于抑茵消毒產品的話,需要的就是“消寧號”執行標準。目前來講,抑茵消毒產品,還需要另外在衛 i 計委部門做一份安全評價報告。稱之為消毒產安全評價報告,這樣才能去生產,銷售。安全評價報告這個手續,需要生產廠家去配合才能做。
    杰東認證可以解決產品執行標準的問題,同樣是生產廠家,具有生產許可的資質。
    同時為了客戶著想,我們會配合客戶去做一份安全評價報告手續,費用問題由客戶來承擔。更多相關等問題,可隨時聯系咨詢。也可到我公司來實地咨詢。
    中藥產品申請消字號流程
    中藥產品在申請消字號的時候,我們先要對產品進行一個分析,保證產品能一次通過,再對產品進行檢測、備案包括后期的設計、生產、策劃建議等。
    九、消字號可申請類別
    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、消毒器械和衛生用品類,其中衛生用品包括衛生巾、衛生護墊等婦女經期衛生用品,尿布、尿褲、濕巾、紙巾,餐巾紙、面巾紙,衛生棉、化妝棉以及皮膚、粘膜抗(抑)菌洗劑等品種,而我們中藥類的產品申請消字號,則是用于皮膚黏膜的居多,則申請消字號應屬于衛生用品里面的抗抑菌制劑。
    消字號如何申報
    消字號、械字號的區別
    1.作用方式不同
    消字號通過化學方式對人體或物體、空氣等產生作用;械字號則是通過物理方式產生作用,不含有植物或藥物成分。
    2.作用范圍不同
    消字號產品只能用于消毒,殺滅病原微生物,不具備調節人體生理功能,一定切記不能出現或暗示治果。
    械字號則是直接或者間接用于人體的儀器、設備、器具、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、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。
    3.申報費用和周期不同
    消字號的申報周期大概在2~3個月左右,費用一般不超一萬,不需要做實驗。
    器械分為一類、二類、三類,申報難易程度從低到高。二類、三類需要做實驗,一類直接廠家備案即可,具體費用和時間根據實際情況決定。
    有相關補充或有疑問的朋友歡迎留言,不同的秘方產品需要申報的種類也是不一樣的,所以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產品的特性和未來的發展方向。
    消字號如何申報
    消字號、械字號的定義
    消字號,屬于衛生消毒用品范疇,從字面意義來說,主要有消毒、、、抑菌等作用,消字號產品對于原料沒有特別要求,只要在中國藥典、化妝品原料目錄里面基本上都可以用,但是有一點,西藥,,抗生素,抗真菌,抗病毒等原料堅決不可使用。
    械字號:我們常說的消毒器械不屬于器械范疇,械字號專指器械。
    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間接用于人體的儀器、設備、器具、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、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。效用主要通過物理等方式獲得,不是通過藥理學、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方式獲得,并且不允許含有中藥成分,目的是疾病的診斷、預防、監護、治療或者緩解。
    消字號如何申報
    “消字號”產品
    “消字號”產品是經門審核批準,具有衛生批號的外用衛生消毒用品,包含消毒劑、衛生用品等,例如濕紙巾、女性生理期衛生用品、衛生口罩、衛生手套等。“消字號”產品往往是在特殊工作場所、特殊時期或者特殊工作人員使用的。
    《消毒管理辦法》規定,消毒產品主要起殺滅和消除病原微生物作用,不能出現或暗示治果。換句話說,“消字號”產品不具備調節人體生理功能的,既不可宣稱有,也不具有,如果商家宣稱“消字號”產品具有皮膚護理作用,便是虛假宣傳。
    我們公司秉承用戶至上的理念,以優良的服務贏得客戶的認可,用真誠的努力收獲客戶的感動,公司堅持誠信為本的信念為每一個客戶服務。
    相關產品

    聯系方式

    • 電  話:18539957385
    • 聯系人:高九紅
    • 手  機:17788130058
    • 傳  真:18539957385
    • 微  信:17788130058